深度解读!锡华科技实控人胞妹突击入股自抬身价?9个月估值激增45亿元欲上市募资20亿 “清仓式分红”踩最新监管红线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1 22:01:56 209 0条评论

锡华科技实控人胞妹突击入股自抬身价?9个月估值激增45亿元欲上市募资20亿 “清仓式分红”踩最新监管红线

北京 - 锡华科技(000980.SZ)近日披露,公司实控人周锡武的胞妹周晓红于今年3月至5月间突击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达5.09%,引发市场猜测。有分析认为,周晓红此举或为配合公司上市计划,通过抬高公司估值来套现。

估值激增45亿元

锡华科技是一家从事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2亿元,同比增长2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亿元,同比增长33.6%。

然而,公司近期的估值却出现大幅上涨。截至2024年6月17日,锡华科技的市值为115.9亿元,相比9个月前的2023年9月30日,暴增了45亿元。

拟上市募资20亿

锡华科技的快速升值背后,是其积极推进上市的步伐。公司于2023年11月向证监会递交了上市申请,并于今年3月获得受理。

根据招股说明书,锡华科技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5亿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

“清仓式分红”踩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在拟上市之际,锡华科技还宣布了202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拟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5亿元。这一分红比例高达80%,被市场称为“清仓式分红”。

业内人士指出,高额分红可能涉嫌抽逃上市公司资金,违反监管红线。证监会此前曾发文强调,要严厉打击上市公司通过高额分红、大额现金收购等方式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的行为。

疑云重重

周晓红突击入股、公司估值暴增、高额分红等一系列事件,引发市场对锡华科技上市动机的质疑。有分析认为,公司可能存在财务造假、关联交易等问题,通过上市来套现。

对此,锡华科技方面尚未作出回应。

后续关注

锡华科技的上市之路能否顺利推进,还有待监管部门的审核。投资者应谨慎投资,关注后续事态发展。

## 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受严惩!珠海首例家暴男获刑八个月

珠海: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案件回顾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小丽曾系夫妻关系,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张某多次对小丽实施家庭暴力。2023年10月,小丽不堪忍受,向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依法审查后,于2023年10月13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张某对小丽实施殴打、恐吓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张某骚扰、跟踪、接触小丽及女儿。

然而,张某在签收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却置若罔闻,于2023年11月、2024年1月多次对小丽实施殴打、恐吓,并向小丽发送大量死亡威胁信息。小丽多次向法院求助,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意义

  • 彰显法律权威。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当自觉遵守,不得违反。张某的行为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挑衅,理应受到严厉制裁。
  • 体现对受害者的关爱。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保护受害者安全的重要措施。本案的判决表明,司法机关将坚决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者依法从严惩处。
  • 为维护家庭和谐提供了有力武器。家庭暴力是社会丑恶现象,严重危害家庭和谐。本案的判决对潜在的家庭暴力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张某案件的判决,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家庭暴力、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今后,司法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形成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态势,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 相关背景

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不断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 法官说法

香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保护受害者安全的重要司法手段,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当自觉遵守。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 延伸阅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移除了无效网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实施细则 [移除了无效网址]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1 22:01:56,除非注明,否则均为颜荡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